深圳典当行设立办理指南、新设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门槛?
申请设立典当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章程;2,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3,有符合
要求
的營業場所及辦理業務所需的設施;4,有熟悉典當業務的經營管理人員及鑑定評估人員;5,有兩個以上法人股東,且法人股相对控股;6,符合國家對當鋪統籌規劃、合理佈局的
要求
。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 從事房地產抵押典當業務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從事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的資本。
典当行申请所需资料 典当行名称 典当行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消防批文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近期审计报告 档案所在单位部门出具的拟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简历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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