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风险评级解析 调查问卷的内容 募集机构设计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时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確保問卷結果與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調查問卷的主要內容可以參見基金業協會制定的內容與格式指引,應包括但不限於投資者基本信息、財務狀況、投資知識、投資經驗、風險偏好等。
應以投資者自願為前提獲取上述信息。 (3)在線調查程序 募集機構通過互聯網媒介在線向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的,應當設置在線特定對象調查程序,投資者承諾其符合合格投資者標準。
前述認定程序包括但不限於: (1)投資者如實填報真實身份信息及聯繫方式;(1)募集機構應通過驗證碼等有效方式核實用戶的註冊信息;(3)投資者閱讀並同意募集機構的網絡服務協議;(4)投資者閱讀並確認其自身符合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5)投資者在線填寫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調查問卷;(6)募集機構根據調查問卷及其評估方法在線確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2、投資者適當性私募基金風險評級解析 募集機構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建立科學有效的私募基金風險評級標準和方法,並應當根據私募基金的風險類型和評級結果,向投資者推介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風險評估的具體標準,主要由主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或委託獨立第三方機構制定。 3、非公开宣传推介 募集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为确保宣传推介合法合规,应注意以下两个要点: *,宣传推介的对象须为合格投资者。
要求
募集机构在实施宣传推介前对目标对象进行调查了解,通过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其书面承诺等方式,确认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第二,宣传推介的范围须为特定主体。
举例说明,在微博、博客中宣传推介私募基金,由於任何互聯網用戶均有權限、有可能接收宣傳推介信息,受眾範圍不特定,因此屬於違規行為;而通过实名认证的公众平台,向符合合格投資者標準的特定訂閱用戶推送宣傳推介信息,則不違反非公開募集的規定。
此外,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以及由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4、宣传推介材料 推介材料应由募集机构制作使用,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募集机构对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募集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關於港信通
港信通專注粵港車牌、深圳危化品經營許可證、深圳勞務派遣許可證及深圳慈善基金會的申请服务,協助客戶申請深圳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深圳典当行经营许可证、深圳拍卖行许可证等主流国内金融牌照,支持企業實現跨境金融業務的合規拓展。亦提供ODI境外投资备案、国际旅行社注册等服务,助力企業佈局國際市場。為企業提供一站式合規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請聯繫港信通顧問。
端口通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