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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需知

一般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需要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 总发行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2. 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3. 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4. 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5. 展销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

申請條件

  1. 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 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 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 申請書,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 企業章程;
  4. 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 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 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 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 验资报告
  3. 房产证复印件
  4. 租赁协议
  5. 公司章程
  6. 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 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 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 公司座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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