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
- 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3. 基金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基金会应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基金会在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慈善基金会(philanthropic foundations),以私人财富用于公共事业的合法社会组织。慈善捐赠自古就有,基金会形式于 20 世纪在美国兴起。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应通过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合法渠道募集,不得公开募集资金。粤港车牌、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及深圳慈善基金会的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深圳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深圳典当行经营许可证、深圳拍卖行许可证等主流国内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ODI境外投资备案、国际旅行社注册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港信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