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步骤解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步骤解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规定;
-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理人无违法违纪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国家广电总局2004年6月15日颁布的第34号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经营范围
要求
: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专题专栏节目、综艺节目的制作、发行。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客户所需材料:主要人员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核原件,收复印件3份);②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3份);办公场地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3份);主要指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凭证等,原则以工商认定的办公场地为准,具体由各初审单位自行决定。
办理时长35个工作日一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都是一些文化传播公司或者影视传媒公司。深圳这边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要求
实际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设备,有3名人员,导演,摄像,编剧相关从业经验的人员。学历方面
要求
是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校毕业。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必要性
- 合法合规重要凭证
- 行业准入必备前置
- 强劲运营实力体现
- 商业合作敲门砖
- 持续经营基本保障
关于港信通
港信通专注粤港车牌、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及深圳慈善基金会的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深圳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深圳典当行经营许可证、深圳拍卖行许可证等主流国内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ODI境外投资备案、国际旅行社注册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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