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深圳,服务大湾区
您值得信赖的企业资质咨询专家

外资企业登记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外资企业登记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一)、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二)、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三)、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四)、外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企业住所使用证明;(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者的资格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关于港信通

港信通专注粤港车牌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深圳慈善基金会的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深圳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深圳典当行经营许可证、深圳拍卖行许可证等主流国内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ODI境外投资备案、国际旅行社注册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港信通 » 外资企业登记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港信通,你的粤港澳大湾区资质代办专家。

电话/微信 134 170 46218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