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合作区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特区内新设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对经济特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前海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2008年1月1日起,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4、国家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深港合作区高新技术企业注册条件1、符合前海科技服务业准入目录;2、可采用新设立企业的方式入驻前海,股东可以是区外公司全资控股;企业不能是迁址方式入驻;3、有可用的公司名称:名称核准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
4、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可以是认缴;5、在前海有实际办公地址或选择注册地址挂靠在前海商务秘书公司;6、有相应的公司章程;股东、监事、法人代表及相应的身份证明;
关于港信通
港信通专注粤港车牌、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及深圳慈善基金会的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深圳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深圳典当行经营许可证、深圳拍卖行许可证等主流国内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ODI境外投资备案、国际旅行社注册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港信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