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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注意事项

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指南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

注意事项

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申请条件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理人无违法违纪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股东当中不能有外资成分自然人股东和法人都不能是外籍人士或者港澳台人士。(法律依据:国家广电总局2004年6月15日颁布的第34号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 申请书(参照附件范本样式)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申请表》;
  2. 营业执照;
  3. 企业注册登记基本信息及股东构成信息(可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加盖公司公章);
  4. 主要人员材料:①法人身份证和简历(使用附件简历模板);②主要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相关专业格式规范的简历(使用附件简历模板),以及该人员的学历或学位、培训证明、业绩证明等广播电视相关专业证明材料(之一);注:三名专业人员填入表格相应位置,专业证明材料可以是以上材料之一即可,“专业”须与广播电视相关,未限定。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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