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如何正确使用,还拥有哪些权利? 在商标注册成功之后,还要注意使用商标过程中一些事项,
- 商标注册人超越《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 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若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卦,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变卦申请。
- 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体、图形或者其组合方式;若有改变依法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
- 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若需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料理续展申请。
-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将商标转让给他人。
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审核并发予《商标转让证明》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 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人有权利提出撤销。
- 注册商标可以进行价值评估,可以质押。
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也是需要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
- 注册商标是无形资产,每十年续展一次则可永远存在注册人应当规范使用,继续使用,才可发挥其最大的价值。
既然商标注册成之后,就代表这商标已经属于你拥有的,拥有商标之后就该享有应有的商标权利:
- 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业用途比较多)
- 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已注册商标。
- 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顺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 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除非经注册人授权同意)
- 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顺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 质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用其注册商标作为质押。
- 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侵权甚至可以申诉赔偿。
- 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的财富,可以依照财富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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