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深圳,服务大湾区
您值得信赖的企业资质咨询专家

金錢服務經營者(即匯款代理人和貨幣兌換商)發牌制度

(在新視窗開啟)(打擊洗錢條例)已於2012年4月1日實施。按照打擊洗錢條例,任何欲經營匯款及/或貨幣兌換服務(即打擊洗錢條例所界定的金錢服務)的人士必須向海關關長(關長)申領牌照。在沒有關長發出的牌照情況下經營金錢服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罰款100,000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打擊洗錢條例,關長是有關當局,負責監管金錢服務經營者(即匯款代理人和貨幣兌換商),監督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在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的責任和其他發牌規定的合規情況,以及打擊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关于港信通

港信通专注粤港车牌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深圳慈善基金会的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深圳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深圳典当行经营许可证、深圳拍卖行许可证等主流国内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ODI境外投资备案、国际旅行社注册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港信通 » 金錢服務經營者(即匯款代理人和貨幣兌換商)發牌制度

港信通,你的粤港澳大湾区资质代办专家。

电话/微信 134 170 46218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