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作为非盈利组织,资金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支配,不得作为非法敛财牟利的工具;基金会成员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苏长、监事等成员组成,公司所有决策均需理事成员投票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慈善基金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
- 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 基金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基金会应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基金会在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以往,基金会被归入社团法人。但是基金会不是以人为基础,而是以财产为基础设立的组织,这与社团由会员组成的基本特点有着本质差异。1.《条例》明确了基金会的公益性质,强调了公益目的的重要性。
公益性是基金会的本质特征,是基金会设立的**目的。保障基金会的公益性,是《条例》的根本任务。公益组织的受益对象通常为不特定的个人和群体,任何个人或群体只要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
Require
,都可接受其资助。基金会的基金来源于社会,服务于社会。
新设立慈善基金会的必备条件:personnel、site、发起资金、发起方公司等;ask:为什么《条例》没有对基金会的税收问题做出规定?答:利用税收手段管理基金会,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这方面的税收政策还需要完善。利用税收监管基金会的前提是基金会享受税收优惠。
《条例》规定“基金会及捐赠人、受益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享受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立法制度,涉及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由税收部门统一制定。所以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
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基金会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对有违法行为的基金会,税务**还可以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享受的税收减免。总之,要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基金会的发展,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管。(现有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基金会的存款利息免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免缴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全部免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免缴个人收入所得税。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社会团体(包括基金会)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Guangdong and Hong Kong license plates、Shenzhen Hazardous Chemicals Business License、Shenzhen labor dispatch licenseandShenzhen Charity Foundationapplication services,Assist customers to applyShenzhen travel agency business license、Shenzhen pawn shop business license、Shenzhen auction house license and other mainstream domestic financial licenses,Support enterprises to achieve compliance expansion of cross-border financial business。Also availableODI overseas investment registration、International travel agency registration and other services,Help enterprises expand their presence in international markets。Provide one-stop compliance solutions for enterprises。To learn more,Please contactHong Kong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Consul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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