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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没有许可证

典当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1.   
  2. 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3. 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4. 设置符合安全

要求

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1.   
  2. 设置报警装置;  
  3. 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4.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

  1.   
  2. 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3. 动产抵押业务;  
  4. 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5. 发放信用贷款;  
  6. 未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

  1.   
  2. 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3. 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4.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5. ,支、,军、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6. 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7. 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8. 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9. 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典当行不得有下列行为:

  1.   
  2. 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  
  3. 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  
  4. 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  
  5. 对外投资。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

其他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2.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3. 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限额的注册资本;  
  4. 有符合

要求

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1.   
  2. 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3. 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4. 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

要求

  1.   
  2. 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

要求

拟转让典当行情况如下:注册地址:深圳市注册资本:1000万成立时间:2025年许可:典当行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动产质押;财产质押;房地产抵押;限额内绝当物品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优势

:成立三年以上,年检连续A类通过。粤港车牌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深圳慈善基金会的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深圳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深圳典当行经营许可证、深圳拍卖行许可证等主流国内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ODI境外投资备案、国际旅行社注册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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