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国内在出境,国际贸易等范围的活跃使货币兑换有了新的需求,而香港的对外开放程度高,内地自然在资金出海,对外贸易等地上以来香港作为平台。所以无论是香港还是大陆的投资人士,现在入手一张香港金钱服务牌照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公司近期有新牌待转,如有需要,请联系网站内联系方式。
同时公司也接受mso牌照代办。支持初步审核需求方香港公司情况,就新办牌照提供相应的合规意见;提供持牌人、办公场地、专业的合规顾问、会计师、律师服务; 9.1持牌人须向关长具报哪些详情改变?
持牌人须填写表格,向关长具报以下详情改变: (a)业务/法团名称的改变 (b)(b)金钱服务业务的性质的改变 (c)(c)主要(通讯)地址的改变 (d)(d)联络资料的改变 (e)(e)营业处所资料的改变 (f)(f)营业处所的电话及传真号码的改变 (g)(g)在营业处所经营的其他业务的资料的改变 (h)(h)住宅营业处所的占用人的改变 (i)(i)独资经营者/合夥人/董事/终拥有人的详情的改变 (j)(j)合夥人/董事/终拥有人的改变 (k)(k)独资经营者/合夥人/董事/终拥有人的「适当人选」身分的改变 (l)(l)用以经营金钱服务业务的银行帐户的改变 9.2持牌人应在何时向关长具报有关改变?
持牌人须在自改变发生之日起计的一个月内,藉书面向关长具报有关改变。 9.3持牌人如没有藉书面向关长具报有关改变会有甚麽後果? 条例第40(1)条订明如在与持牌人根据第30或31条提出的申请有关连情况下提供予关长的详情有改变,该持牌人须在自改变发生之日起计的一个月内,藉书面向关长具报有关改变。
条例第40(4)条订明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第40(1)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判5万元罚款。关长可根据条例第43(1)(c)条对条例第40(1)条的违例行为采取纪律行动。 VIII.须事先取得关长批准的改变事项 8.1如有人拟成为持牌人的董事,持牌人是否需要事先取得关长的批准? 需要。
持牌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 8.2如有人拟成为持牌人的终拥有人,持牌人是否需要事先取得关长的批准? 需要。持牌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 8.3如有人拟成为持牌人的合夥人,持牌人是否需要事先取得关长的批准? 需要。
持牌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 8.4如持牌人欲加入另一处所经营金钱服务或在任何特定处所经营金钱服务,持牌人是否需要事先取得关长的批准? 需要。持牌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 8.5持牌人如没有就加入董事事先取得关长的批准,会有甚麽後果?
条例第35(1)条订明如持牌人属法团,则除非关长已应该持牌人的申请而给予书面批准,否则任何人不得成为该法团的董事。条例第35(7)条订明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第35(1)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判5万元罚款及监禁6个月。
关长可根据条例第43(1)(c)条对条例第35(1)条的违例行为采取纪律行动。
关于港信通
港信通专注香港证监会牌照、香港保险经纪牌照、香港MSO牌照及放债人牌照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美国MSB牌照、NFA、RIA、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亚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开曼群岛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基金设立及全球合规运营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